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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金額 |
104 年 7 月訂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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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收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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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 年 4 月修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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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 年 4 月修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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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收費項目:
(一)應收項目:托育費用(包含半日托、日托、全日托及臨托)。上述收
費內容包含:保育費、沐浴、活動、教材教具費等。
(二)得收項目:延長托育費及節慶獎金或獎品、副食品費。
二、 收費基準:
(一)收費基準以月為單位,每週收托 5 日。
(二)日間托育每日以 10 小時為原則,每日收托時數較 10 小時增加或減
少 1 小時,每月托育費建議可酌增或酌減新臺幣 1,000 元整。
(三)延長托育費、節慶獎金與副食品由托育人員與家長於契約合意訂
定。
(四)新竹市政府公告日間托育及全日托育之托育費用,半日托及臨時托
育之托育費用由家長與托育人員於契約合意訂定。
(五)試托期間按日計薪:月托育費/30=日托育費(收托人數仍需符合居
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 7 條規定)。
三、 本市收費金額:
行政區 |
日間托育金額 |
全日托育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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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區 |
16,000~17,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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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,000~25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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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區 |
15,000~16,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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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山區 |
15,000~16,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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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退費
一、退費項目:依據訂定之應收項目退費。
二、退費基準:
(一)退費以月為原則,每月以 30 日計算。
(二)由家長與托育人員依社家署公布之托育服務契約範本合意訂定退費
比例。